农民工党员候选人条件委员提名公司员工换届选举组织关系被选举权
摘要:编辑同志:我公司目前共使用了80多名农民工,约占公司员工的三分之一,其中党员5名。公司党支部为了更好地联系这部分员工,拟在近期换届选举时,安排一名农民工党员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请问:农民工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党的支部委员候选人?望得到编辑同志的答复。谢谢!——读者李双杰李双杰同志: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凡在一个党组织内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论属于哪类用工制度,在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方面都是相同的。按此规定,你公司党支部拟在近期换届选举时,安排一名农民工党员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是可以的,这是一个积极的考虑。这样安排,有利于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农民工的作用。但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安排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农民工党员,必须是在你公司党支部具有正式组织关系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二是要坚持委员候选人条件,不能降格以求;三是应经党员酝酿讨论,并得到多数党员的同意。——特约嘉宾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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