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农民工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党的支部委员候选人

农民工党员候选人条件委员提名公司员工换届选举组织关系被选举权

摘要:编辑同志:我公司目前共使用了80多名农民工,约占公司员工的三分之一,其中党员5名。公司党支部为了更好地联系这部分员工,拟在近期换届选举时,安排一名农民工党员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请问:农民工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党的支部委员候选人?望得到编辑同志的答复。谢谢!——读者李双杰李双杰同志: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凡在一个党组织内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论属于哪类用工制度,在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方面都是相同的。按此规定,你公司党支部拟在近期换届选举时,安排一名农民工党员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是可以的,这是一个积极的考虑。这样安排,有利于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农民工的作用。但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安排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农民工党员,必须是在你公司党支部具有正式组织关系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二是要坚持委员候选人条件,不能降格以求;三是应经党员酝酿讨论,并得到多数党员的同意。——特约嘉宾少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上海支部生活

《上海支部生活》(CN:31-11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支部生活》始终坚持在继承传统中不断创新、在适应变化中坚守维护、在面向社会中扩展影响、在对接需求中健康成长;始终坚持开门办刊、政治家办刊、理论家办刊,坚守对党的忠诚和信仰,传播主流价值观,在各种社会现象背后,提出党刊独有的视角和思想。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