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君儿童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儿童福利儿童性侵害从业禁止监测机制政法委儿童群体受害人儿童伤害健康成长
摘要:非常高兴有机会参与杂志社“社工学人茶座”的交流探讨,本期题主是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博士生李侨明,李博士在《针对性侵者的从业禁止需要终身制》的文章中指出,2019年5月29日,上海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16家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创造性运用,但对从业禁止3~5年的年限并无法从就业渠道一劳永逸地预防性侵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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