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企业的产权契约型治理及其理论意义

作者:吕晔企业契约理论企业产权结构契约型企业所有权安排社会福利最大化现代企业理论非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所有者治理

摘要:1.“股东”逻辑:一个简要的批判 现代主流的企业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各种要素所有者基于自愿交易关系形成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詹森和麦克林1976),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周其仁1996)。在企业所有权安排上,由于资本具有较强的风险抵押功能(阿尔钦和德姆赛茨1972)、鲜明的资产专用性(哈特和格罗斯曼1986;威廉姆森1975,1980)、有效反映当事人经营能力的信号显示功能(张维迎1995),因此,由企业的出资者而不是人力资本所有者独享企业所有权(即所谓“资本”逻辑)是社会自然选择的结果,符合社会福利最大化精神,是一种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模式。在现代企业理论中,“资本”逻辑是资本主义古典企业产权结构的一个基本准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CN:31-1815/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为培养高素质的中高级国家公务员服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