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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法治的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法治立法成本收容遣送制度良法之治间接成本直接成本社会力量

摘要:一、法治的成本分析 (一)法治的自身成本。法治的自身成本是指立法、司法过程中所要付出的费用或代价,它包括立法和司法成本。 1、法治的立法成本。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首先是良法之治;再次是守法之治。要有良法首先必须立法,而立法须花费一定费用,它包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含:(1)立法机关必备资金和人员的付出;(2)为收集资料的调研费用和征求意见耗费的成本;(3)文本费用。间接成本包含为准备法实施支付的全部费用、为宣传解释法而支付的费用、法律教育和传播费用等。但由于中国立法不是市场自发产生而是由政府主导的立法,其机会成本太高而立法技术不熟练也提高法的立法成本。而现实情况是很多利益群体参与寻租活动加剧了各种社会力量间的博弈,要达成共识须经历长期的斗争。其间社会要为此付出很多代价,甚至某些人为此做出牺牲。如,收容遣送制度的迟迟不废止导致孙志刚的惨死。物权法的受阻,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也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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