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刚司法警官群体被监禁人群
摘要: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最终执行者,代表的是国家法律,工作的对象是服刑人员,工作地点是与正常社会基本隔绝的监管场所,而且“加强被监禁人群和强制性教育改造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又落在司法警官的肩上。因此,司法警官群体中的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又会直接关系到“被监禁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所以,要想做好这项艰巨的工作,首先就必须在提高和加强司法警官群体中的成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建设及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执法业务水平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司法警官群体中的成员心理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改善他们精神卫生状态,解决好他们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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