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岗历史观察思想关系文学小说文体修辞手法编排规则风格特征非语言
摘要:文学根本的特征有两点:第一是修辞,第二是文体。前者关乎语言,是构成文学的质料;后者关乎语言质料的编排惯例和规则。当然这两者也不存在截然的界限。修辞也是可以深度镶人到文体里面的,反过来某些场合文体也可以看成是修辞的运用。例如旧诗律体所讲究的平仄,其实是语调的修辞,要求诗语在某个位置一定要出现某个声调,但声调的修辞又形成了诗句的编排规则即律诗的平仄律,而这又成了文体。又如某些语词和句式的重复运用,这是修辞,而修辞又体现出风格特征,风格特征又被视为文体的一部分。反过来,诗的分行可以说是文体,但是这个诗句编排规则何尝不可以看作是一种非语言的修辞。至于小说必备的虚构、叙述、情节当然是小说文体的要素,但也是小说不可或缺的非语言的修辞手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