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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名器者之蠹国自利”(下)——章士钊、李石曾与“金法郎案”

作者:陆建德章士钊金法郎案李石曾中法实业银行段祺瑞民国年间北京政府教育基金吴稚晖一九

摘要:三章士钊曾经上书段祺瑞,检举金案。他不敢揭发为法国谋利益的涉案人士,名义上是"自劾",即自请查办。民国年间没有秘密可言,章士钊身为部长,没有人身安全,此举有很大风险。呈文段祺瑞的时间,据他自己回忆是在一九二五年六七月间。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约在四月上旬,财政总长李思浩在国务会议上声称,因有某公民为金法郎案控告经手大员,现在中法协定已修改完毕,呈请段祺瑞将协定交付司法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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