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乐天; 王夏文化现象息讼古代中国诉讼方式春秋战国明清时期强制力量
摘要:“息讼”,根源于春秋战国,形成于汉代,成熟完善于明清时期。息讼,即“平息止讼”——经过调处而平息诉讼,是民众对于出现的纠纷和冲突不采用诉讼方式寻求法律的强制力量来解决,而是采用妥协、退让的方式以求息事宁人的法律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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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业》(CN:31-156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商业》立足上海,面向全国,环视全球。其宗旨是:关注商业事件、聚焦商界名流、打造中国的商业刊物。商业工作综合性刊物。探讨商业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交流商业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荣获中文优秀期刊(1996)、中文优秀期刊(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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