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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的“急难愁”有了——新规新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年4月施行

作者:蒋天伟住宅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改本收费定价规范运行焦点问题

摘要:停车难、物业收费定价难、业委会组建不规范……经过二次审议,11月22日,新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式通过。修改后的法规,对业委会的规范运行、停车位共享、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紧急维修资金使用等物业管理的焦点问题,作出了新的具体规定,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是第一次以修正案形式修改本市住宅物业地方立法。自2018年7月底,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修正案草案,至2018年11月本届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整个立法过程历时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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