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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N”体制助力管线综合管理

管理单位重庆市管线城市规划区行业主管部门体制人大常委会法律责任

摘要:近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草案)》,从重庆市城市规划区内管线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及其相关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规范。据了解,城市管线涉及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涉及6个行业主管部门,涉及数十家管线权属单位、使用单位和维护管理单位,城市管线的问题处理存在“九龙治水、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为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城市管线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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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月刊

《上海人大月刊》(CN:31-15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人大月刊》是上海人大系统唯一的一本杂志,集综合性、指导性、可读性于一身,是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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