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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个关键环节 提升建议处理水平——《建议规定》(修订草案)关键条款解读

作者:李自立修订草案人大代表工作代表建议解读书面意见人民代表大会办理工作可操作性

摘要:《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书面意见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1988年制定,对于保障本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规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近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的发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出现了新变化,代表对办理工作也有新期待和新要求,有必要对《规定》进行"扩容"和"升级",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本市《规定》制定时,尚无专门支持、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法律,所以一直沿用"代表书面意见"这一旧称。此次修法将"代表书面意见"改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一规范名称,简称"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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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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