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翊樑诉讼时效出租房屋宣传资料进出口业务房地产企业2009年物流企业案情简介
摘要:【案情简介】原告系一家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物流企业。被告是一家拥有两栋商业地产的房地产企业,除部分楼层用于自用,两栋大楼的其余楼层主要用于出租。2009年2月,原告需要租赁房屋,遂通过被告设立的招商处了解出租房的情况,被告提供了其出租房屋的宣传资料与房产证复印件,据宣传资料与复印件记载,其3楼A单元和B单元合计面积为2357.4平方米,单价为24.5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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