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荫茂法律监督工作决议专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检察院地方人大监督形式审议意见
摘要:2009年10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决议的形式对专项工作监督作出规范性意见,在如何提高监督上作的效力上进行了一次有益的实践,也必将在本市地方人大历史上留下进步的印痕。为了更规范、更科学、更有效地运用这种监督形式,对专项工作监督决议(以下简称“监督决议”)与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区别、监督决议与重大事项决定决议的区别、监督决议运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和思考,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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