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哲学和谐论概念道德目标人的活动政治目标自然物关系性
摘要:在儒家哲学中,“和”既是一种状态,也是一个过程,是一种创造新事物的积极力量。依据自然和道德的法则,儒家的和谐概念可以分为太和、义和、中和、人和、协和、共和(大同)等六个层次,每个层次的概念都代表了自然之内及自然物之间的活动,包括人的活动、群体的活动,以及国家和世界的活动。和谐具有多样性和多关系性,只有深刻理解和全面认识儒家和谐论的这六个层次,只有各方的参与、关心和担负责任,全球的和谐(和平)才有可能实现。大同的目标不只是政治目标,更是社会和道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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