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曜竣持股法律风险贸易公司防范隐名股东转账凭证银行账户股权出资
摘要:周律师,您好!2015年初,我朋友钱某与魏某合伙开了一个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为一百万元人民币,钱某和魏某俩人为股东,钱某和魏某各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2015年3月我因看到他们公司生意做的风生水起,遂想与他们合伙,但是我不懂业务,而且也有自己本职工作,所以只想做一名隐名股东,拟由钱某代持股,正巧该贸易公司计划开发一个新项目,需要投入资金五十万元,故我自告奋勇向我朋友钱某表示有意向投资,2015年6月,我通过银行转账给钱某五十万元且保留了转账凭证,并与其签订了代持股关系的协议,钱某收到钱后于当日将钱款汇入贸易公司银行账户,用于在该公司的股权出资及增资。2017年5月,由于我就职的原公司面临倒闭,所以我想直接到贸易公司上班,由隐名持股人变更为显名持股人,希望钱某配合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手续,但是钱某却迟迟不肯配合办理,请问律师,钱某的行为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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