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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默认搭售入法值得期待

作者:王琦搭售商品默认消费者注意北京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增值服务

摘要:6月1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三审。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由于折扣力度大、价格便宜,许多消费者已经习惯了在网上买机票、订酒店。然而,"买的没有卖的精",许多旅游APP都将保险等服务作为默认同意选项,消费者在下单的同时,不知不觉地购买了并不想买的增值服务,多花了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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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

《上海企业》(CN:31-101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企业》办刊宗旨是:面向企业、注重实际、探索政策、促进管理。其服务重点是企业企业家。特色:追求个性化、时代性、现实性、前瞻性、探索性、知识性、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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