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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首例侵犯个人信息案 银行副经理被判拘役半年 《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将严惩信息泄露“内鬼”

作者:王羽公民个人信息信息泄露银行经理犯罪所得征信情节严重公民信息犯罪主体骚扰电话情节特别严重

摘要:银行经理杨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查询并下载他人征信信息一万多条,非法获利人民币37万余元。近日,浦东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在案的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设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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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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