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主体的变更

作者:董保华; 邱婕企业改制劳动关系主体实务改制企业业主变更财产关系民事关系人身关系行政关系

摘要:劳动关系兼具人身性与财产性,已是理论界认可的通说,这也是其区别于民事关系、行政关系的首要特征.但是具体而言,劳动关系中的人身关系性质与财产关系性质如何界分,却始终未在理论上得到明确.这就造成了我们在认识上的某些混乱,也直接造成了对实务领域的某些误导.其典型例证就是在企业改制中,实践操作中的对于改制企业主体变更的规定和做法,已大大突破了理论界劳动关系主体学说的局限.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冲撞使得实践部门在处理具体劳动争议纠纷时常常陷入两难的困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上海企业

《上海企业》(CN:31-101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企业》办刊宗旨是:面向企业、注重实际、探索政策、促进管理。其服务重点是企业企业家。特色:追求个性化、时代性、现实性、前瞻性、探索性、知识性、可读性。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