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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做局或把企业收藏引入资产处分困境

作者:冯善书艺术品拍卖市场企业家收藏资产困境处分民事法律行为艺术品投资

摘要:4月中旬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年度峰会,忽然引发文博界和拍卖界人±对“企业收藏”的讨论热情。 企业收藏本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国内如万达集团、刘益谦龙美术馆、保利集团等大资本,多在20年前就开始涉足艺术品投资与收藏,而近年来,几乎每一件天价拍品的诞生,其背后都能找到企业家的身影。只不过,媒体报道一直有意或无意地混淆了“企业收藏”和“企业家收藏”的概念。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前者代表公司法人的利益,取得的艺术品资产也归企业所有,而后者代表的是自然人的利益,买回来的艺术品自然也归企业家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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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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