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飞货币制度红钱新疆清朝清政府北疆地区全国统一南疆地区
摘要:特殊的红钱制度 清政府统一新疆后,为了征税、发放薪饷、贸易和财政等方面的需要,开始在新疆实行新的货币制度,铸造和发行新的货币。在北疆地区,清政府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制钱;在南疆地区,清政府对原有的货币(准噶尔普尔)采取了改造政策,铸造了圆形方孔的新普尔(即红钱)。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收藏》(CN:61-1273/K)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收藏》弘扬中华收藏文化,发展中华收藏事业,指导和推动群众,性收藏活动发展,报道收藏热点及信息,介绍藏品鉴赏知识及收藏经验窍门,推介藏界精英,紧扣市场行情,提供藏品赏析范例。荣获首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和“第二届百种全国重点社科期刊”称号,是陕西省惟一荣获“国家期刊奖”(提名奖)的社科类刊物。
省级期刊
人气 20179 评论 48
人气 13283 评论 10
部级期刊
人气 6618 评论 9
人气 2500 评论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