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晓时交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传光绪官商央行总行汉口
摘要: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3月,邮传部尚书陈璧奏请朝廷,拟以轮、路、电、邮四政收付及结算为基础成立交通银行。同年11月获准依议,当即由邮传部实施筹建,其性质为官商合办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但具有部分央行职能。初时官股200万两,占40%;商股300万两,占60%;每股为100两,共计50000股。总行设在北京前门外西河沿,随后又相继在天津、上海、汉口、广州、镇江、厦门等地设立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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