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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研究——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为例

作者:张洁云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战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居民自治

摘要:党的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019年3月8日,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经营主体既是农村的重要组织资源,也是乡村治理的有效载体,如何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需要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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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经济

《上海农村经济》(CN:31-1224/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农村经济》以研究上海市郊农村经济为对象,对上海农村经济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为加速郊区经济的发展,为普及和发展农业经济学科服务。荣获全国农经类优秀期刊、连续获得第三、第四届全国农业优秀期刊奖.中文优秀期刊(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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