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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杨群义农业经营主体盐城市城市发展实践农户家庭经营农村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经营体系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盐城市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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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经济

《上海农村经济》(CN:31-1224/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农村经济》以研究上海市郊农村经济为对象,对上海农村经济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为加速郊区经济的发展,为普及和发展农业经济学科服务。荣获全国农经类优秀期刊、连续获得第三、第四届全国农业优秀期刊奖.中文优秀期刊(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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