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上海市人民政府农村社会和谐三中全会财产权利社会活力农村经济
摘要: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内容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健全农村治理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按照《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委发(2012)7号)的要求,现就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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