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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调解仲裁法》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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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上海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工作要求,落实有效措施,积极贯彻实施,全面建立了调解仲裁体系,积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至今没有发生因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近年来,本市连续获得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奉贤区、浦东新区分获2010一2011年度、2012—2013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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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经济

《上海农村经济》(CN:31-1224/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农村经济》以研究上海市郊农村经济为对象,对上海农村经济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为加速郊区经济的发展,为普及和发展农业经济学科服务。荣获全国农经类优秀期刊、连续获得第三、第四届全国农业优秀期刊奖.中文优秀期刊(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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