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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新形势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陈黛媛财产性收入农民居民收入水平党的十七大2008年低收入群体历史任务法律地位

摘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进一步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农民作为低收入群体的重要一员,多渠道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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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经济

《上海农村经济》(CN:31-1224/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农村经济》以研究上海市郊农村经济为对象,对上海农村经济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为加速郊区经济的发展,为普及和发展农业经济学科服务。荣获全国农经类优秀期刊、连续获得第三、第四届全国农业优秀期刊奖.中文优秀期刊(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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