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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义利观的阐秤

作者:田虹 张洪利企业社会责任义利观古代管理思想精神价值物质价值义利合一主观能动性

摘要:我国古代管理思想的价值取向——义利观中,“义”是指精神价值,是正义、道义,是有利于社会国家、有利于人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而“利”是指物质价值,是指企业的名利、财富、地位等。这种“义利合一”观体现在管理活动中,就是各家所主张的“义以生利”、“以义制利”、“以利制义”。管理者要履行的职责就在于:正确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在整体把握中求得共同发展,达到终极目标——义利合一。唯有如此,管理者才能真正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才能充分调动、发挥处于管理系统中的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种合力,从而创造出较为丰富的物质、精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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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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