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社洪唐代教育乡学私学乡校
摘要:唐初至德宗时代,地方官学体系为州、县、乡学三级制,不存在更低级别的“里”学。大致在宪宗时代,乡学琅变为私学的一部分,与乡里村学已无区别。唐代文献中所谓乡校,既可指地方官学亦可指乡里村学。乡学的私学化有利于基础教育的普及,对中晚唐的社会阶层流动不无促进作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社会科学战线》(CN:22-1002/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社会科学战线》刊发了大量具有原创性,领当代学术风气之先的文章,成为创获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园地,为进入新时期的中国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呼吁呐喊,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鸣锣开道,提供理论支持;对恢复与弘扬我国优秀文化传统,活跃学术气氛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级期刊
人气 753046 评论 72
人气 483951 评论 71
人气 462783 评论 66
部级期刊
人气 441864 评论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