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保英行政编制法刚性规则量化标准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行政编制法与传统相比承担着更多的功能,具有支持法治体系、充实行政法治、使行政机构改革于法有据和简约行政组织的价值。因此,行政编制法必须有新的历史定位,这个定位要和机构改革、行政法治的走向予以契合。为此,必须塑造行政编制法在新的历史时代的法治属性,即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刚性化、责任化。将行政编制法作为一个有机的体系予以整合,法律规范中的假定条款、处理条款和制裁条款在编制规则中应当得到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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