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宗正股东大会虚拟股东会网络投票电子表决
摘要:信息技术的嵌入实现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需制度的调适与应对。中国证监会以其的规则来应对股东大会的技术创新,然而实现技术创新到制度创新需一个以公司法改革为核心的系统工程。我国当务之急是进行公司法修法,确立以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电子化、表决权等股东权行使电子化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同时推行“视频会议”+“电子表决”+“互动易”模式的部分网络股东大会,实现股东大会会议的网络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