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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绩效量化评价法立法要义探讨

作者:刘贤明司法责任制司法绩效量化评价法宪法与民意平衡功能

摘要:强化司法责任制,重塑司法公信力,有必要尽快出台一部《司法绩效量化评价法》。鉴于宪法与民意的至尊性和至上性,立法机关以宪法为经、民意为纬,编织司法绩效量化指标,出台《司法绩效量化评价法》是历史发展与法治中国的必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理所当然宪法要义成为其立法之“经”;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理所当然“民意”成为其评价指标的“纬”。以宪法为“经”,以民意为“纬”,经纬交织构成《司法绩效量化评价法》的核心要素、法律规范和关键指标;不仅是科学的,而且是民主的;不仅是公平的,而且是正义的。这一“公平”、“正义”将司法人员视同公民,一视同仁置于法律规制下运行;权责对应,实在天经地义。结合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启动及其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系列配套方略,考察司法责任制,不仅研讨“司法绩效量化评价法”的生成原理,而且主要分析“司法绩效量化评价法”所特有的平衡功能,最后界定“司法绩效量化评价法”的概念与价值取向,即明确“强化司法责任制”的立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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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家

《社会科学家》(CN:45-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社会科学家》社会科学刊物。以刊载社会科学各学科学术研究成果为主,特别重视发表广西社科研究成果,以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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