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凤鸣清代强奸幼女罪构成证据比附
摘要:强奸幼女罪并非创自清代,其为独立罪名至少可以上溯至南宋时期。经历元明两朝的演进,清代集其大成,使本罪的成立要件更为明确和细致,有关主体、情节、后果、证据、比附类推等多方面的因素更为具体化,使其可操作性和威慑力更加契合传统法的情理。这些历史资源,是法律现代化不应忽略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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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家》(CN:45-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社会科学家》社会科学刊物。以刊载社会科学各学科学术研究成果为主,特别重视发表广西社科研究成果,以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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