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预告登记在不动产流转中的价值分析——兼评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宋宗宇 陈敬涛不动产流转预告登记物权性债权性

摘要:预告登记是物权范畴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种,其制度本身确立的是预告登记权利人通过预告登记所取得的用于保障预期物权顺利实现的登记请求权。它是物权法原理在债权领域的扩张与突破的结果,具有债权性与物权性的双重特性和公平与秩序的价值追求。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所确立的预告登记制度也是基于这些特性和价值取向而加以规定的。尽管这些规定还不尽完善,但是预告登记制度的确立以及不断完善对我国不动产流转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社会科学家

《社会科学家》(CN:45-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社会科学家》社会科学刊物。以刊载社会科学各学科学术研究成果为主,特别重视发表广西社科研究成果,以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