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璐璐债权让与让与通知出让人受让人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让与通知是债权让与制度的核心。但关于让与通知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不同的认识和适用。笔者通过本文让与通知加以剖析,对我国的债权转让制度提出自己的浅薄认识,以期在司法实践中使债权转让制度能够更合理地实施,发挥其真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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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家》(CN:45-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社会科学家》社会科学刊物。以刊载社会科学各学科学术研究成果为主,特别重视发表广西社科研究成果,以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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