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作者:包佳琦赠与合同诺成合同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受赠人信赖利益

摘要: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即赠与人负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价给付义务.这一合同关系本身是不符合交易公平,不符合正义,亦不符合人性的.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赋予赠与人撤销权.我国《合同法》将赠与的撤销权明确区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并对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及限制、法定撤销权的“法定事由”作了明确规定.本文通过对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人之撤销权的种类及行使的事由进行研究,进而对撤销权人在什么情况下行使撤销权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以及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是否应对受赠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负责的问题进行分析.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社会科学动态

《社会科学动态》(月刊)创刊于1978年,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主管,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主办,CN刊号为:42-1889/C,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社会科学动态》主要发表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学、哲学、伦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前沿性、思想性和动态性的理论文章,侧重于推出学术反思、学术综述、学术探索、学术争鸣类研究成果。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