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薇绩效工资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工资改革妇幼保健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病人为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国有资产增值
摘要:一、实际意义 卫生部相关文件规定:“妇幼保健机构由政府主导,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妇幼保健院由过去“以药养医”、“自谋出路”的体制,被“药品零差价”和逐步推广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所替代,地方政府在经费上实行全额包干,使保健院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目的在于:坚持为民服务的办院宗旨,坚持两个效益协调发展,凸显妇幼卫生的公益性,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医务人员为轴心,理顺分配关系,实行院科二级核算,促进保健院健康、稳定发展。分配原则上:体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重实绩、重贡献、重一线、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兼顾集体、职工、患者三方利益,保证国有资产增值,职工增收,不加重病人负担;保持两个效益平衡增长,促进妇幼保健院向好发展。这一改革打破了以往“大锅饭”的体制,必将触及部分人员的切身利益,只有采用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保障此项改革顺利进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