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纯林一人公司权力分立制度创新
摘要:我国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自然人独资的一人公司集所有权与控制权为一身,完全没有必要引进公司法为控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出现异化现象确保股东权而建立的三权分立模式,应结合自身特色进行优化治理功能的制度创新,一人公司应重视治理制度的自治性、综合性、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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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动态》(月刊)创刊于1978年,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主管,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主办,CN刊号为:42-1889/C,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社会科学动态》主要发表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学、哲学、伦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前沿性、思想性和动态性的理论文章,侧重于推出学术反思、学术综述、学术探索、学术争鸣类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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