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稚悦清代山西村社自治基层组织乡规民约
摘要:清朝山西民间基层组织管理具有很强的自治性,以村社为单位的基层民间组织,首领选举、职权更替、管理权限及对其监督等,有一整套有序、有章、有法的规约与机制,是区域基层社会良序运行的缘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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