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宋代司法的运行及其法理:以阿云案为考察对象

作者:刘猛阿云案按问欲举自首天理人情律敕

摘要:宋代阿云案是司法中的重要案件,对于其案情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需要重新梳理。阿云只能做凡人处理,也不能适用自首的法律规定。在宏观层面上看待阿云案,要区分该案中争论双方从不同的文本原意与社会现状两方面解释法律,并追寻以天理人情和礼制为主的自然法意向来论证自己解释的合理性;该案件还隐含着律敕的关系和地位、司法保障个案正义还是普遍正义的问题。阿云案是司法案件,最终却成为了政治案件;虽然帝制中国的司法运作理念是专业化的,司法和政治在一定程度上是分立的,但到了一定的临界点就会纠合一处,共同成为实现惬意合理人间秩序的工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史林

《史林》(CN:31-1105/K)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史林》以刊登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社会史、世界史及上海学研究等最新研究成果为主,并开设城市史、口述史、海外史学名著评介、书评、读史札记等专栏。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