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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内阁的票拟——以泰昌、天启初年的内阁为例

作者:陈时龙内阁大学士票拟

摘要:内阁制度是明代最核心的政治制度,而阁权的核心是票拟权。内阁票拟为皇帝服务,因此皇帝对章奏的态度是内阁票拟的前提。皇帝发下章奏交内阁票拟时可能没有任何指示,也可能以口谕或御札形式传旨。阁臣票拟则视旨意有无、旨意当否做出不同反应。内阁票拟送呈皇帝后可能遭遇皇帝不同的处置,一旦票拟被驳回,则进入新一轮改票程序。从权力结构上来看,内阁票拟是对皇权的过滤,并与司礼监代行批红、六科封驳形成皇帝诏旨出入的三角制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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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林

《史林》(CN:31-1105/K)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史林》以刊登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社会史、世界史及上海学研究等最新研究成果为主,并开设城市史、口述史、海外史学名著评介、书评、读史札记等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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