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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判监督程序的救济性

作者:张建伟审判监督程序救济性错误裁判国家审判权审判活动人的权利司法公正法院

摘要: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法院的裁判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而审判监督程序正是为了保证法院的裁判真正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而设立的。它是法院整体审判活动的一种延续,是为了防止裁判偏差,针对可能存在的少数错误裁判进行修正。并最终保证当事人的权利获得救济。保证司法公正的一道重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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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报告

《时代报告》(月刊)创刊于2010年,由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CN刊号为:41-1413/I,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时代报告》杂志是由时代报告杂志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国大型综合类期刊。该书从时代报导、高教论坛、财经纵横等多个版块对新的时代课题、新的学术成果进行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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