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于暄水路运输货物运输航次租船合同供货义务
摘要:为解决国内航次租船运输中供货义务的潜在争议点,根据国内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比照远洋运输中的相关做法,指出我国法律体系下国内航次租船运输供货义务存在的法律空白和合同风险;得出国内航次租船运输中,当合同对供货义务没有约定或没有作不同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相关规定的约定时,供货义务是承租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承租人对此承担过错责任的结论;并建议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的方式避免争议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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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学报》(CN:31-1968/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获奖情况: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中国期刊协会编校质量优秀期刊;全国高校编辑质量优秀科技期刊;上海市编校质量优秀期刊;上海市优秀学报;上海市审读优秀科技期刊;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中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团队;1995年获上海市优秀学报二等奖和全国优秀学报二等奖;1999年获上海市高校学评比比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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