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企业奖励积分业务会计核算

作者:王珊珊; 刘红磊递延收入销售收入预计负债现时义务商品销售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成本可靠计量库存现金实物折扣

摘要:一、引言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再结转计入当期损益。《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对于消费积分会计处理提供了两种方法 :一是递延收入法,将部分销售收入分配到积分,对这部分销售收入的确认进行递延;二是预计负债法,将提供积分奖励发生的成本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上海会计

《上海会计》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贯彻"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编辑方针,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