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曙光; 丁颉养老金隐性债务基金制低工资承担主体
摘要: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于是,各国纷纷改变养老金的筹资模式,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转变,在现收现付制下形成的养老金隐性债务逐渐显性化。我国险隐性债务的规模相当大,且成因有着特殊性。我国政府应根据其成因特殊性来解决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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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CN:36-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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