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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省级与经济欠发达县(市)农村低保资金负担比例

作者:柯杰; 陈声汉经济欠发达县低保资金比例省级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资金扶持政策负担细化补助资金

摘要:省级综合考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经济一般发达地区的县(市)之间财力的差异,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给予不同比例的资金帮扶。在资金扶持政策上,省级应进一步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倾斜。如:除农村五保人员按省定保障标准全额补助资金外,在其他低保人员的补助问题上,对人均收入居经济欠发达地区末位的贫困县,采取省财政:县财政按9:1比例分担;对人均收入居中的县(市)采取省财政: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辖区采取省财政:市财政:区财政按3:3:4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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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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