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萍法律效力协议书婚姻法婚姻关系婚前财产离婚诉讼子女抚养婚后银行工作妻子
摘要:编辑同志:我和妻子是在三年前结婚的,婚前我们签定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万一将来离婚,则财产一人一半,孩子由我抚养。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对很多问题都无法统一认识。经协商,我们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财产和儿子的归属问题却产生了分歧,妻子不同意按原来的协议办,她认为,我这几年经商亏本,非但没赚钱反而使家里补贴了不少,而她在银行工作,收入高又稳定,分财产时应该多分,且儿子还不满一岁,理应由她抚养。请问,婚前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会认可该婚前协议书的效力?读者李浩李浩读者: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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