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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人员缺席审判适用条件的法教义学分析

作者:周长军缺席审判正当法律程序外逃人员没收程序法教义学没收违法所得

摘要:问题的提出为加强海外追逃追赃,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基础上,增设了缺席审判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1条、第292条的规定,外逃人员缺席审判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特定的犯罪案件,即只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三是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四是法院应当采取法定方式将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五是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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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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