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保春 王小光实质证据行政执法证据以罚代刑信息共享联席会议
摘要:行政执法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涉及到司法实践中行刑衔接的问题,关系到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侦查机关在办理行政执法移送案件时,不可避免要对行政执法阶段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有效使用这些证据材料可以节省司法资源,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一步对行政执法证据进行了定位,但是受制于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不健全,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仍面临不少障碍,亟待加快完善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的配套措施和工作机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现已更名为《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