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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造社会”: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的“社会生产”实践

作者:史云桐政府造社会社区公共服务社会生产相互增能

摘要:城市社区居民的自组织,一直被看作"社会生产"的可能路径之一。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似乎开启了一条以政府他组织的方式促进社会自组织的"社会生产"新路径。本文通过分析"政府造社会"的含义、动力来源、实现渠道和实际效果,指出尽管"生产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只是地方政府在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过程中的"未预结果",但客观上为社会的生产提供了更多的空间、机会和可能性。同时也应看到,国家的外部赋权并不必然促成社会的内部增能,有时反而可能加深社会对国家的依赖,造成社会内部的分裂,或是强化基层政府的管控。也许,只有通过"完整赋权",才能使"政府造社会"成为社会生产的更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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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研究

《社会发展研究》(CN:10-121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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