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晓华 杨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冻结合法权益社会和谐
摘要: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监管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对于保障预售资金的安全、促进预售项目的顺利完成和维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市场秩序及保障社会和谐至关重要。天津、南京、济南等城市率先开展相关工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上海房地》(CN:31-118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房地》自创刊以来,以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为主题,坚持"期期精彩、篇篇可读"的理念。上海房地内容详实、观点新颖、文章可读性强、信息量大,众多的栏目设置,上海房地公认誉为具有业内影响力的杂志之一。上海房地并获中国优秀期刊奖,现中国期刊网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省级期刊
人气 650917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16918 评论 78
人气 472208 评论 78
人气 462300 评论 66